证券代码:688025证券简称:杰普特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深圳市杰普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0737853.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9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6年2月28日总股本95049423股计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50404股,
1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4371126.91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6%。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84371126.9139815587.9833167937.0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8788646.49132684792.36107413004.80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00737853.5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57354651.9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72962147.8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57354651.97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0.9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498753899.5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4753495831.8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
10.49
计营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否
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 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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