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以及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486,63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94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509.47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324.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84.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13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4]230Z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33.3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54,576.7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5,781.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798.24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798.24万元。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75,393.58万元,已按计划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08.9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870010400480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辖内二级支行,根据其管理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负责签署。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 521107247771000002 -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632172033 3,798.24 正常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20000615397066600000165 - 已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5514339830091 - 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376120100100260325 - 已销户
合计 - 3,798.24 -
注:2024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已清零并办理完毕银行销户手续。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账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机构 开户名称 账号 备注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习友路证券营业部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66810028129 已销户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支行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187001040059811 正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90000017 已销户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302049819202007423 正常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科人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312859 已销户
6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6331003263 已销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5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到期日 预计年化收益 存款期限(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大额存单 3,000.00 2026-2-11 1.30% 18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 2026-6-3 1.40% 365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三)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调减后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2,749.06万元;同时,由于建设场地延迟交付,项目实施建设也将同步延后,项目结项日期延至2024年3月。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1,166.16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共计3,166.16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为1,717.12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23.63万元)。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672.22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8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户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余额为1,095.7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共计19,095.76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10,367.60万元)。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8,011.46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原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余额22,119.53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等)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35,230.71万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569.21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募投项目产生新的支出,募集资金仍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最终永久补流金额以实际转出为准。
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33.30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利息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6,208.59万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
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元器件、软件工具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评估,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进而导致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延长。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特种行业产品研发情况、应用推广情况、现有经营规模等因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综合分析评估,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存在延期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2年9月),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①“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②“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 -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字)
高震
马辉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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