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7证券简称:国盾量子公告编号:2025-07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
拟与曲泉(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泉科技”)签订1份采
购服务合同,委托其研究开发“国盾量子 EDA 软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870.0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C 签订 1 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 1 套稀释制冷机,预计金额为428.00万元。
*包含上述与曲泉科技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069.75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 包含上述与客户 C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95.8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六次专门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拟与曲泉科技签订 1份采购服务合同,委托其研究开发“国盾量子 EDA软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87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069.75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C签订 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 1套稀释制冷机,预计金额为428.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95.8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类别下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
值1%且不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议案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曲泉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曲泉(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4月19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38号光谷宜科中心2号楼
10层1005-16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与曲泉科技的关联关系曲泉科技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曲泉科技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客户 C的关联关系客户 C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2025 年 1 月 2 日之前,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客户 C及其关联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与曲泉科技签订 1份采购服务合同,委托其研究开发“国盾量子 EDA软件”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预计金额为870.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069.75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客户 C签订 1份销售商品合同,向其销售 1套稀释制冷机,预计金额为428.00万元。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销售商品合同金额合计为495.84万元(剔除公司已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2条中规定的
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在考虑人工成本或原材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与曲泉科技签订的协议
(1)交易双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曲泉(武汉)
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国盾量子 EDA 软件”并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合同金额预计为870.00万元。
(3)支付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向乙方支付费用。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与客户 C签订的协议(1)交易双方:客户 C(甲方)、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及金额:1套稀释制冷机,预估合同金额为428.00万元。
(3)支付方式:按照合同进度付款。
(4)生效时间: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1、与曲泉科技的履约安排
曲泉科技主要从事量子计算及通用量子技术的开发、应用、咨询、系统集成
服务等业务,致力于推动量子计算相关技术的发展,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与客户 C的履约安排
客户 C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客户 C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六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八、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