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霞、李大开、任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江霞、李大开、任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均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亦未在公司、附属企业或主要股东关联方任职。全体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利益输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判断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