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9证券简称:南微医学公告编号:2025-024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药谷大道199号公司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5
普通股股东人数1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1357653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135765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0.760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760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隆晓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龚星亮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354724999.974244350.0039248460.021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354618299.973244350.0039259130.0229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11353911599.967035000.0030339150.030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287980599.38656731620.5926235630.0209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355453999.980635000.0030184910.0164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354449999.9717205900.0181114410.0102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0777015399.32917075800.6521202770.01888、议案名称:《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1285323299.36316821360.6005411620.036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序(%)(%)号6《关于<公司294616599.8914205900.0698114410.0388
2024年度利7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确认公287658397.53227075802.3991202770.0687司董事、监事1
2024年度薪
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6、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隆晓辉、冷德嵘、CHANGQING LI、张博。
3、本次会议听取了《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佳佩、张玫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