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证券简称:山石网科公告编号:2026-052
转债代码:118007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范志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原因,范志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范志荣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静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在具体职是否存在未原定任期上市公司及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离任原因务(如履行完毕的到期日其控股子公
适用)公开承诺司任职
补选产生否,不存在未非独立董新任非独2028年2月履行完毕的范志荣10工作安排否不适用事立董事之日公开承诺(含日增持承诺)
注:公司拟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
独立董事,范志荣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1/3(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此次范志荣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志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范志荣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范志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静春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2/3附:
简历
张静春女士,1994年7月毕业于新疆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士学位;1997年
7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年6月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际政
治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单位;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任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研究所银行业首席分析师;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配置组合与投资管理中心董事总经理。
张静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张静春女士符合上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