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证券简称:山石网科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07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8
普通股股东人数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25180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25180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5541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554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141445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5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海强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唐琰出席本次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225279799.63422626910.362225800.0036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5279799.63422426910.3347225800.0311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5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5279799.63422626910.362225800.0036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4965999.62992458290.3390225800.031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6965999.65752458290.339025800.0036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223405899.60842814300.388125800.0036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5(%)(%)(%)
普通股7223405899.60842814300.388125800.0036
8、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4448499.62272710040.373725800.0036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26448499.65032510040.346125800.003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关于公司2024
5年度利润分配2083830098.82202458291.165825800.0122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62025年度薪酬2080269998.65312814301.334625800.0122标准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9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53、本次股东大会还逐一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4、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如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战璐璐、周姗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