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额度内 反担保担保金额)
北京山石网科信息 2000.00万元 9200.00万元 是 否技术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300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 41.02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徽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路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山石”)向
徽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山石就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叶海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851173827
成立时间 2009年 2月 11日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5层 101-01室
注册资本 3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经营范围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6年 6月 30日/2026 2025年 12月 31日
项目
年 1-6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0392.24 157989.3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41096.20 137245.71
资产净额 19296.04 20743.60
营业收入 40156.08 83465.30
净利润 -1447.56 -8401.9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路支行
3、被担保人、主合同债务人:北京山石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 2026年 9月 16日至 2027年 9月 16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
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5、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的债权
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
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授权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0000.00万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为 41.02%、15.2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