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对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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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券交易所备案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3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
4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或违背承诺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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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务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6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
8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查,督促公司规范执行内控制度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
10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易所报告的情况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
11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12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13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承诺的情况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4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
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
15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等情况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保荐机构应当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16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
量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
17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等情况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专注于 AI 基础设施软件的研发,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研发、销售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大,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突出的规模效应,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所致。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基础设施领域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公司相应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在技术研发及技术产业化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成本。同时,由于公司产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公司产品和服务面临的系统环境和客户需求复杂,并且面向的应用场景和领域众多,包括金融、政府、能源、交通等,相关垂直行业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及行业深耕均需要公司建立和培养专业的销售人员,相关产品部署、方案设计及技术服务的实施需要综合能力较强的售前人员支持,使得整体销售费用投入较多。此外,为建立相匹配的支撑服务体系,公司在运营管理、人力资源及财务内控等中后台建设和办公场所租赁等方面亦进行了较大的投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未来能否扭亏为盈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17.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372.94万元,公司呈现亏损的状态。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56439.6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53.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7%。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更新迭代、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不能顺利开展研发活动并形成满足市
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公司的营收、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AI 基础设施软件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迭代较快且技术种类较庞杂,需要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以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
势、引领新技术的迭代、适应新技术的要求,否则将面临已有客户流失、业务发展迟滞、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此外,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较多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公有云厂商、ICT 厂商、专业软件公司以及大模型厂商,在关系型/非关系型数据库、交易型/分析型数据库、机器学习/大模型运营平台等多
个维度领域展开激烈竞争,也存在部分大数据应用厂商或者数据中台厂商进军基础软件领域,短期内公司可能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减(%)
营业收入447530328.13371492042.7120.47
利润总额-245156331.51-344281624.7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170170.50-343462763.55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3729444.42-379759374.93不适用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49269.04-326593419.90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2511936.421098727497.90-21.50
总资产1178048309.261396260210.59-15.63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03-2.8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03-2.84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2.18-3.14不适用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87-27.04不适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6.75-29.89不适用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5.9870.65减少14.67个百分点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47%,增长动力主要源于两大维度:一方面,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持续深化,市场对底层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及配套服
务的需求显著释放;另一方面,公司聚焦软件产品及配套服务核心板块,精准响应客户需求,推动该板块收入大幅攀升,核心业务营收规模实现持续扩张。
尽管公司已成功实现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落地,但受限于当前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规模效应尚未充分发挥,导致营收暂时无法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营业成本的投入,短期仍面临一定盈利压力。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517.0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缩窄28.62%。
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64.93万元,公司加强客户
信用管控,加大回款催收力度,客户回款情况较上年同期明显改善,同时优化供应商付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显著好转。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具备持续创新能力,致力于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公司专注于分布式技术、数据库技术、编译技术、数据云技术、AI 与机器学习
运营管理技术等基础软件领域的研发,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注重技术研发的前瞻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81项。公司基于分布式架构的大数据基础平台、分析型数据库产品等已达到业界
先进水平,相关产品已通过国际知名组织 TPC 的基准测试 TPC-DS 并通过官方审计,公司也是该基准测试自2006年标准发布以后全球首个通过官方审计的软件厂商。
(二)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助力大数据基础软件国产化进程
自成立以来,星环科技大数据基础平台自底向上研发了核心组件,逐步脱离了国外开源大数据框架的束缚。以核心产品大数据基础平台 TDH 为例,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并实现产品突破,截至目前,分布式 SQL 编译器、计算引擎、存储引擎、分布式数据管理系统、资源调度器等核心技术已实现自主研发。
公司积极参与信息产业国产化进程,成为大数据基础软件国产化的重要推动者。
2024 年 12 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 2024 年度事务性数据库软件框架协议征集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司的 KunDB 入围事务型分布式数据库供应商名单。公司承担了工信部《2020年新兴平台软件项目-大数据平台软件》、工信部《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跨区域协同大数据处理工具软件研发》、上海
市《全栈型云平台产品研发及生态建设》、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全域数据隐私保护的可信数据流通平台》和《人工智能开发平台及工具》等在内的众多项目,得到项目主管单位的高度认可。
此外,公司快速完成了和多个国产硬件平台的适配,还创新地支持在一个集群内允许多个不同的硬件架构(如 X86 架构和国产鲲鹏、飞腾、龙芯等架构)混合部署,并可以协助客户对异构算力进行高效管理和调度,能够更好地让用户实现逐步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公司已助力金融、能源、制造、交通等行业多个用户实现了数据分析场景中部分关键信息系统的国产替代,替代的对象包括传统关系型数据库Oracle、IBM DB2、Teradata;搜索引擎 Elasticsearch、大数据平台 Cloudera Data
Platform、智能统计分析工具 SAS 等多家国外主流厂商产品。
(三)产品线丰富且服务能力强,满足用户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需求
围绕数据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的各个阶段,以及从数据到知识、从模型到应用的全链路流程,公司研发了一系列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等软件产品、软硬一体机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实现“一站式”AI 基础设施软件解决方案。
(四)客户粘性强,老客户复购收入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
随着大数据和 AI 技术的普及,以及公司产品的不断升级和推广,终端用户群体保持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逾1800家终端用户。在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公司重视对于老客户的维护。2025年,公司老客户复购产生的收入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9.23%,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大数据和 AI 应用场景不断增加与公司客户基数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将继续深化对老客户的运营,为其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挖掘老客户的收入增长空间。(五)打造生态闭环,推动业务长期健康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围绕自研的大数据和 AI 基础平台,公司发展了包含系统集成商、独立软件开发商、软件开发工程师、高等院校等一系列活跃参与者的“生态”闭环。公司的生态系统包含数百家项目合作伙伴,且仍在持续拓展新的合作关系。
同时,公司建立了成熟的人才生态体系。一方面,公司帮助合作伙伴和客户理解新技术及实现产品应用落地,提升客户数智化运营与决策的效率。另一方面,公司推动产品及其最佳实践的培训与推广,降低平台使用学习门槛,让没有大数据和 AI 从业经验的软件工程师与业务人员,经过培训后,能快速上手并投入到产业技术的开发及使用中。此外,公司亦积极推动产学研融合,与高校及研究机构合作,打造良性的创新生态圈。
(六)具有技术深厚的核心团队,建立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公司核心团队深耕大数据和 AI 基础软件领域十多年,是国内最早从事大数据和AI 基础设施软件技术的研发和产品化的团队之一,为公司奠定坚实的研发实力基础。核心团队将其在业内优秀企业积累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应用于公司实践,并通过传帮带培养了一批专业而精干的中层技术团队,有效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形成了持续技术创新、对客户快速响应和高品质交付的能力。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选用育留”人才管理体系,重视员工的能力建设和职业发展,促进员工与企业同创共赢,为业务发展输送优秀人才。优秀的核心团队以及完善的长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为公司建立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上述核心竞争力在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04060538.60227327854.82-10.24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化幅度(%)
资本化研发投入46472093.4935146223.4532.22
研发投入合计250532632.09262474078.27-4.5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5.9870.65减少14.6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8.5513.39增加5.16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81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471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为15392.98万元,其中包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3000.00万元,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4783.29
项目投入 B1 98830.4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047.20
项目投入 C1 25033.88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26.85
项目投入 D1=B1+C1 123864.37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474.0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392.9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392.98项目 序号 金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差异 G=E-F 3000.00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截至2025年末,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3581.19万元,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5588.40万元,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4694.78万元,上述项目合计投入123864.37万元。其中,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已分别于2025年12月及2024年12月完成结项,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计划于202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元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167863股,持股比例约为9.2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范磊、吕程、余晖、上海赞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068626股、
1519779股、869515股及7537589股。上述限售股已于2026年2月6日起上市流通。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一多持有公司股份9856股,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亦未发生减持,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况。2026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范磊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冻结股是否为控股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冻结股份份是否冻结起始冻结到期冻结股东及其一持股份总股本冻结申请人
名称数量/股为限售日日原因致行动人比例比例股
星路鼎泰(桐乡)
2026年22029年2大数据产业股权合同
范磊是2558604.22%0.21%否月4日月3日投资基金合伙企纠纷业(有限合伙)
2026年22029年2招商银行股份有合同
范磊是400000.66%0.03%否月5日月3日限公司上海分行纠纷上海杨浦杨科小
2026年22029年2合同
范磊是560980.92%0.05%否额贷款股份有限月13日月12日纠纷公司
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上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范磊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原因系其与星路鼎泰、招商银行、杨浦杨科之间的个人合同纠纷,与公司无关。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和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较低,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