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欢)
本人作为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随着《公司章程》的修订,禾迈股份第二届董事会人数由9人调整为1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人调整为7人,增加一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欢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月至
2011年3月,浙江大学电子科学博士后;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浙江大
学电气工程学院助理研究员;2012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2018年至今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于2025年9月29日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会议等形式,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姓是否连续本年内应参以通讯方名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加董事会次式参加次席次数席次数数自参加会会的次数数数议杨欢22000否0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已达4天。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协助本人有效地开展了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8月29日、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任职期间本人参与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管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容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杨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议案》,选举李威辰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谢谢!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欢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