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禾迈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32证券简称:禾迈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

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信荷”)持有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或“公司”)股份22414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7%。

海南信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海南信荷及杨波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419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1%。

*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信荷与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正仁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增加正仁基金为其一致行动人。海南信荷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7432000股公司股份内部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正仁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转让价格为86.6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

643611200元。*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

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前后合计持股数量和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仁江海远山受让方名称

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转让股份数量(股)7432000

转让股份比例(%)5.99

转让价格(元/股)86.60协议转让对价643611200元

□全额一次付清√分期付款,付款安排_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协议的主要内容”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具体关系:一致行动人,海南信荷与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

增加正仁基金为其一致行动人。_系

□否

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是具体关系:海南信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波先生及有限合伙人邵建雄先生已认购由海南正仁量化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正仁”)管理的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否

存在其他关系:无。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本次变动本次转让后转让转让转让后股东名称转让前持股前持转让股份数股份转让后持股持股比数量(股)股比量(股)比例数量(股)例(%)例(%)(%)

海南信荷2241486618.07-7432000-5.991498286612.08

杨波70046465.650070046465.65

正仁基金0074320005.9974320005.99

合计2941951223.71002941951223.71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海南信荷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转让股份比例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信荷出于资产规划需要,与其一致行动人正仁基金之间的内部转让,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仅为内部持股结构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转让方性质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91330105341802423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杨波事务合伙人

成立日期2015/05/20

注册资本/出资额7500万元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南海大道168号和坤大厦注册地址

555-169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杨波持股68.75%,邵建雄持股31.25%制人

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主营业务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转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转让方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转让方一致行动人杨波姓名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

转让方性质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股东□是√否性别男国籍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通讯地址创新中心5幢6层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仁江海远山受让方名称

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

□是√否

执行人私募基金√是□否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基金备案编码 SAAP03基金备案时间2023年9月20日存续期限20年基金管理人名称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型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P1071301号

√ 91330102MA27XCUW2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刘旭晖事务合伙人成立日期2016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1041.341万元

实缴资本1041.341万元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注册地址

楼 F559 室

刘旭晖持股30.73%,刘卢琛持股28.29%,夏炳煜持主要股东/实际控

股18.69%,杭州维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人

持股9.60%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主营业务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简称“甲方”):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简称“乙方”):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一)股份转让

1.1甲方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共计7432000股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转让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1.2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86.60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

总价合计人民币643611200元(大写:陆亿肆仟叁佰陆拾壹万壹仟贰佰元)。1.3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等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数量应经乙方确认;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

1.4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乙方承诺严格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锁定期安排。同时,乙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标的股份。

1.5双方确认,就本次股份转让,各自承担本方所发生的税费、佣金等相关费用。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及标的股份过户

2.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后,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支付,具体

安排如下:

乙方应于《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60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首笔转让价款为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10%,即人民币64361120元,剩余价款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付清。

2.2双方同意,为履行标的股份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

(三)陈述和保证

3.1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乙

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甲方对本协议签署日前的事实引发且未向乙方披露(公开披露的信息视为已向乙方披露)的或有负债、担保、诉讼或其他法律风险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上市公司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3.2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等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被限制的情形,不涉及任何权属纠纷。

3.3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海南信荷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

(四)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4.1本协议于双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

4.2如果非因任何一方的原因,上交所或有关主管部门未对本次股份转让交

易进行确认,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进行的,则双方应在收到上交所所作出不予确认的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协商修改本次股份转让方案,如果在该期限内协商不一致的或无法达成修改方案的,本次交易终止。甲方应在本次交易终止后

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3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四、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相关安排海南信荷与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关于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如下:

甲方:海南信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海南正仁量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正仁江海远山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意见。为确保本协议的履行,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确认甲方的意见,并以甲方的意见行事。

(2)如乙方需委托其他方参与上市公司股东会的,应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

的第三方,并按照与甲方确认一致的意见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

的每一审议事项做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3)甲方与乙方持股变动合并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性规则的规定。

(二)受让方关于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受让方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锁定期安排。同时,受让方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对应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信荷与及其一致行动人正仁基

金之间进行的内部转让,仅为内部持股结构调整,不涉及向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所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2、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编制了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