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证券简称:禾迈股份公告编号:2025-052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候圣街99号财智顺丰创新中心5幢6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0
普通股股东人数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36918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36918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943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943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建雄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梁君临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63615599.9244511920.069445000.0062
2、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84799.14786235000.846045000.0062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44799.14726239000.846645000.0062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63575599.9238515920.070045000.0062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84799.14786235000.846045000.0062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5542199.13636269000.850795260.0130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44799.14726239000.846645000.0062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44799.14726239000.846645000.0062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06384799.14786235000.846045000.0062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7363615599.9244511920.069445000.0062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号3《关于选举139249496.1543511923.534945000.3108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舒韫、武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