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上佳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14日,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02743.4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4388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9041594.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2454748.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6586846.2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6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2221.29万元。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号金额投资金额
1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动闸片及闸瓦项目26000.0026000.00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
231000.0031000.00
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7560.007560.00
合计64560.0064560.00
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
变更为“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7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1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动闸片及闸瓦项目”变更为“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26000万元,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14645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剩余11355万元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项目计划成熟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再做安排,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9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600万元超募资金(占公司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15621.29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2022年1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5621.29万元、“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355.00万元以及以上募集资金所产生孳息2030.72万元,共计29007.01万元投资建设“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月 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3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7539.29万元,本次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
71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剩余359.29万元募集资金将在新项目结项时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变更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号金额投资金额
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
114645.0014645.00
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2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31000.0031000.00
3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7180.007180.00
4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26976.2926976.29
合计79801.2979801.29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募集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投资金额
1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153898.00131904.00
2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40300.1735000.16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5000.0065000.00
合计259198.17231904.16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投资金额
1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153898.00131701.90
2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40300.1734946.54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5000.0063010.24
合计259198.17229658.68
2024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153898.00万元调整为138197.9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1904.00万元调整为116203.94万元,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00.06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资计划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号金额投资金额
1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138197.94116001.84
2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40300.1734946.54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5000.0063010.24
4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15700.0615700.06
合计259198.17229658.68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累项目名称投资进度号诺投资总额计投资金额
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
114645.0014627.0699.88%
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2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31000.0034898.81112.58%
3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7180.006820.5794.99%
4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26976.2928925.60107.23%
合计79801.2985272.04106.86%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累项目名称投资进度号诺投资总额计投资金额
1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116001.8480045.2569.00%
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
234946.5433372.6995.50%
建设项目序募集资金承募集资金累项目名称投资进度号诺投资总额计投资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3010.2463010.24100.00%
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
415700.0613924.9888.69%
项目
合计229658.68190353.1682.89%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