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新材公告编号:2025-06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基本情况
因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光峰”)、公司董事长吴佩芳女士(董事长个人为公司与平安租赁的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与平安国际融
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划扣金额18092006.99元。具体情况如下:
划扣金额账户余额账户执行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
(元)(元)性质法院招商银北京天宜行股份募集上海市浦
上佳高新有限公10288838.4
1109*********041314.68资金东新区人
材料股份司北京9专户民法院有限公司东城支行工商银北京天宜行北京募集上海市浦
上佳高新0200************3
自贸试7803168.500.00资金东新区人材料股份4验区支专户民法院有限公司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原因
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与平安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2025年8月公司得知,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平安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沪0115民初87856号)。截至2025年8
1月1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在《售后回租赁合同》项下尚欠原告平安租
赁剩余未付租金33535866.10元、留购价款100元,经开庭审议最终各方达成调解。
因公司及其子公司天启光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调解书支付义务,平安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强制划扣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18092006.99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
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121.95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金额4317.67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38.82%;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止付状态金额5182.60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46.60%。二者合计金额9500.26万元,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比例为85.42%。
3、2025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01破申1445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2025年11月26日,北京一中院出具《决定书》[(2025)京01破申1445号之一],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坚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4、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
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
2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
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或被银行设置为止付状态,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会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从而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风险,进一步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产生较大影响。
7、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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