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上佳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变更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基于2024年12月31日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的账面余额进行测算,本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原估计方法下增加1184.43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91万元,减少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1182.91万元。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进一步完善光伏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光伏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跌价风险和实际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审慎因素考虑,对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变更。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坏账
准备的比例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账龄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计提比例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0%5.00%
1-2年10.00%20.00%
2-3年15.00%50.00%
3-4年20.00%80.00%
4-5年5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账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结合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情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2024年度,光伏行业市场波动巨大,供需失衡,受行业产能出清叠加去库存等影响,下游客户单晶拉制耗材产品需求大幅下滑,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对公司光伏新能源板块业务影响巨大,公司产品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下滑,致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同期大幅下降,销量受市场需求影响呈现大幅下降的态势,同时下游客户出现较大亏损。为了进一步完善光伏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光伏新能源业务应收款项跌价风险和实际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审慎因素考虑,对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变更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
2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基于2024年12月31日光伏新能源业务组合的账
面余额进行测算,本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原估计方法下增加1184.43万元,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2.91万元,减少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1182.91万元。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100848号),认为《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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