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3证券简称:天宜新材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33 天宜新材 2025/9/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吴佩芳女士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8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22.27%股份的股东吴佩芳女士,在2025年9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报审计以及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8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迎宾南街7号院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9月15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序投票股东类型议案名称
号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及 2025 年 9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