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实践要求,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5年度,公司以上述行动方案内容为指导纲领,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
2026年,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6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面对行业周期性变化,积极应对市场调整,努力降低流动性风险
1、调整和完善现有业务模式,努力提升业务抵御经营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受国铁集团集采低价中标政策影响,公司粉末冶金闸片领域行业竞争加剧,公司轨道交通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受光伏行业供需失衡及公司流动性影响,公司光伏新能源业务持续未见回暖。在目前的行业环境和公司困境下,公司一方面努力跟进行业变化的形势,不断降本增效应对行业的变化及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基于各板块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和完善现有业务模式,尽全力提升各板块业务抵御经营风险能力。
2、盘活存量资产,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
报告期内,面对公司现金流的压力,公司考虑了各种缓解公司现金流的方式,也进行了多种尝试,但收效甚微。为改善公司现金流,在2025年8月公司正式决定盘活公司部分资产,向非关联方出售持有的汽车刹车片与配件项目产线相关机器设备,向非关联方转让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华宁道5号,建筑面积16778.56㎡的国有建设用地
1使用权及其地面建筑物,此次出售资产可回笼资金共计5140万,暂时缓解了公司部
分偿债压力,但资金压力依旧较重。即使资金获取有一定难度,公司也努力考虑多种方式,努力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3、子公司临时停产,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启颐阳和新毅阳主要从事光伏石英坩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受光伏产业链去库存且持续低迷影响,致单晶拉制耗材产品需求疲软,天启颐阳和新毅阳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在营业收入远无法覆盖成本的情况下,为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天启颐阳和新毅阳于2025年12月决定对其业务进行停产。
4、坚持自主创新,发挥技术优势
2025年,公司在努力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持续进行公司技术储备。2025年,
公司研发资金投入达7513.6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1.00%。2025年,公司共有51项专利获得授权证书,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共有444项专利获得授权证书,其中,发明专利100项,实用新型专利314项,外观设计专利14项以及PCT专利16项,并拥有27项软件著作权。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围绕公司核心业务领域,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形成专利技术壁垒,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积极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一中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在预重整期间,公司依法积极主动配合法院、临时管理人及相关方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相关方保持沟通,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重整工作进展。
2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客观传递公司价值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并持续优化和改进。2025年,公司共组织单体和参加上交所集体业绩说明会3次,接听并记录投资者热线电话470余次,回复37道上证e互动问题,接待多名中小投资者到公司现场调研拜访。2025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及其他上网文件128份,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准确无误进行披露。
在市值管理方面,为了能够更清晰体现公司业务类型,更精准反映公司当下业务发展特色及技术创新特质,充分展示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坚定决心,与公司战略更为契合,更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价值定位,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6月6日起由“天宜上佳”变更为“天宜新材”。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不断提高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将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及风险,客观传递公司价值。
四、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监督职能平稳过渡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正式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取消监事会事项,完成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治理制度的制修订,着力强化制度间的衔接配套,保障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此外,2025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增加职工董事,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多元治理结构,打通职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渠道,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民意基础。
2026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治理工作继续对标
3新规要求,系统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规范运作提升。
五、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规范和责任担当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
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借助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上交所浦江大讲堂、中上协及北上协培训平台,为公司“关键少数”报名参加相关线上及线下培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解读及适用、监管部门最新监管动态等内容,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规范和责任担当,推动公司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关键少数”的培训与履职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新规对
“关键少数”履职行为的细化要求,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六、其他事宜未来,公司也将持续评估与实施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通过提高公司业绩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来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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