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7证券简称:芯源微公告编号:2025-04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7
普通股股东人数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742848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74284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8.5465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8.546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宗润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5742117099.987248890.008524240.0043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4962697.773112734332.217454240.0095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4995497.773712731052.216854240.0095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5222697.777612738332.218124240.0043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4955497.773012735052.217554240.0095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5295497.778912731052.216824240.0043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615222697.777612738332.218124240.0043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5295497.778912731052.216824240.0043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5295497.778912731052.216824240.0043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15255497.778212735052.217524240.004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序号当选比例(%)3.01《选举董博宇先生为公司第5528076796.2601是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崔晓微女士为公司第5529478696.2846是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3《选举李延辉先生为公司第5528076096.2601是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4《选举邓晓军先生为公司第5521086096.1384是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05《选举黄鹤女士为公司第三5521075896.1382是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序号比例(%当选)4.01《选举潘伟先生为公司第三5522477396.1626是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2《选举李宝玉先生为公司第5521075796.1382是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3《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第三5521095896.1386是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
1本、修订<>1365250399.946448890.035724240.0179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选举董博宇先生为公
3.01司第三届董1151210084.2771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崔晓微女士为公
3.02司第三届董1152611984.3797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延辉先生为公
3.03司第三届董1151209384.2770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邓晓军先生为公
3.04司第三届董1144219383.7653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鹤女士为公司
3.05第三届董事1144209183.7646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潘伟先生为公司
4.01第三届董事1145610683.8672
会独立董事》《选举李宝玉先生为公
4.02司第三届董1144209083.7645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钟宇先生为公司
4.03第三届董事1144229183.7660
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3.01、议案3.02、议案3.03、议案3.04、议案
3.05、议案4.01、议案4.02、议案4.0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赵海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