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通达
股票代码:688038.SH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 770号光
谷科技大厦 A座第 10层 1号-6(自贸区武汉片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18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
B地块三期 B14栋 5层 0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签署日期:2026年 9月 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中科通达 指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光谷成长 指 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武汉高科 指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720260461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 770 号光谷科注册地址
技大厦 A座第 10层 1号-6(自贸区武汉片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颜佐辉
成立日期 2011-04-08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经营范围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主要股东 武汉光谷创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国家和地区的住地永久居留权
颜佐辉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否
龙婧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屈宇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25796229T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18 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 B 地注册地址
块三期 B14栋 5层 01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爱强
成立日期 2001-01-15
一般项目: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环保、生态农业、
商贸、旅游等领域的投资;电子产品批发;文化创意产业及衍生产
经营范围 品开发和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长期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国家和地区的住地永久居留权
周爱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否
余皓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江中平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高尚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李旻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科通达外,光谷成长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拥有权益股份比例
1 友芝友生物 02496.HK 8.61%注 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合计拥有友芝友生物的权益为 8.61%(含非上市股份及 H股),光谷成长和武汉高科均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控制的主体,其中光谷成长直接持有友芝友生物 0.72%股份,武汉高科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持有友芝友生物 3.61%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科通达外,武汉高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拥有权益股份比例
1 三特索道 002159.SZ 23.77%
2 ST人福 600079.SH 28.30%
3 友芝友生物 02496.HK 8.61%
注 2:武汉高科及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合计持有三特索道的
表决权比例为 23.77%股份。
注 3:武汉高科与 ST人福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武汉高科通过一致行动安排,与 ST 人福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拥有 ST人福 28.30% 的表决权。
注 4:武汉高科持有友芝友生物股份情况详见注 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武汉高科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光谷成长因自身资金安排,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 34911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1163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2327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8月 20日至 2026年 11月 19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谷成长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科通达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光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合计持有中科通达
12801100股股份,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 11.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光谷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合计持有中科通达
11637300股,占中科通达总股本的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情况
2026年 8月 27日至 2026年 9月 21日,光谷成长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中科通达股份 116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集中竞价 2026-08-27 114800 0.10%
光谷成长 大宗交易 2026-09-21 1049000 0.90%
合计 2026-08-27~2026-09-21 1163800 1.00%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光谷成长 8951100 7.69 7787300 6.69
武汉高科 3850000 3.31 3850000 3.31
合计 12801100 11.00 11637300 10.00
注:以上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光谷成长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元/股)
2026.8.20~2026.8.26 1048900 0.90% 18.01~18.90
集中竞价
光谷成长 2026.8.27 114800 0.10% 18.24
合计 1163700 1.0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以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在地 道1号软件产业三期A3栋10层
股票简称 中科通达 股票代码 688038.SH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 武汉光谷成长创业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 区九峰街道高新大道770号光谷人名称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科技大厦A座第10层1号-6(自贸区武汉片区)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8951100股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7.69 %量及占上市公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司已发行股份
公司1280.1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0%。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1163800股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1.00%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7787300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6.69%
及变动比例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1163.7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1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向为减少,无需披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不适用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