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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39证券简称:当虹科技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治理的

实际情况,对《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董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亦适用本条规定,但股东会在董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者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应分别选举,以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比例。

第一百○一条第一百○一条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条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新增第一百○五条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

解除合同的补偿、董事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一百○七条第一百○八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并不当然解除。董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并不当然解除。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

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其它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事其它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时间之间的长短,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时间之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确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而确定。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董事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

……

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董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董

事会决策权限的,应当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事会决策权限的,应当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条第(二)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本条第(二)

项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的,由公司总经理项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办公会)审议批准。

新增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公司的关联方和

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委托其故不能出席,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他董事按其本人意愿代为出席投票,独立董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代为出席。…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新增董事审议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时,应当充分收集信息,谨慎判断所议事项是否涉及自身利益、是否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材料是

否充足、表决程序是否合法等。

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

经股东会批准,公司可以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新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

……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新增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增公司应当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时因条款增加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修改后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股东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会审批

1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2修订是

员薪酬管理制度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3修订否

委员会工作细则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修订否

工作细则

5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制定否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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