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证券简称:海光信息公告编号:2026-009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721.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8278.9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9551.83万元。其中,截至报告期初累计募投项目使用金额770536.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金额86066.54万元;本年投入使用金额144250.38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8698.4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8727.1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922.32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8/9
本次报告期2025/1/1至2025/12/31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08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43492.05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21721.07
二、募集资金净额1058278.9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029551.83
其中:本年度投入金额144250.38
本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698.41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728428.35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42108.15
以前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6066.54
等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28727.10
加:无需支付的发行费用32.76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3452.11
其中:本年度金额1329.26
以前年度金额32122.86
减: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289.66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2922.32
注:上表中等于数与各加减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集成”)、成都海光微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微电子”)、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云芯”)、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
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北京”)与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以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单位:万元开户名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账号余额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2290718401050832922.32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698.41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对此,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274.2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将募集资金转出专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手续。对此,公司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最终经审定节余资金
29289.66万元,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等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海光成都、海光云芯分别增加不超过3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借款(具体借款利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公司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募投项目单项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项目”、“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项目”、“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投资明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068号),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58278.93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2年8月9日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2948.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29551.83已变更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含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计投入金额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投入进度预定可使承诺投资项目部分变承诺投资承诺投入累计投入与承诺投入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资总额
更(如总额金额(1)金额(%)(4)用状态日
金额(2)金额的差额
(3)(2)-(1)=(2)/(1)效益效益大变化期
有)=
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无287791.50287791.50287791.5056492.42287791.500.00100.00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无185601.30185601.30185601.3041052.12185601.300.00100.00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无241394.08241394.08241394.0845388.95241394.080.00100.002025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无200000.00200000.00200000.001316.892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14786.88914786.88914786.88144250.38914786.880.00100.00
超募资金无不适用143492.05不适用28698.4111476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914786.881058278.93914786.88172948.791029551.8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2284.5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3033.27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8698.41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29274.2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最终经审定节余资金29289.66万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子公司海光集成、海光微电子、海光杭州作为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杭州市作为实施地点,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集成提供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海光微电子提供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向海光杭州提供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
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内部资源等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海光成都、海光云芯分别增加不超过3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借款(具体借款利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实施主体划款,借款期限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公司于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且募投项目单项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项目”、“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项目”、“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具体投资明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