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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萍)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08 00:00 查看全文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张瑞萍,女,出生于1960年4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5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会议出席相关规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大)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参加(大)会次数张瑞萍101000否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委员职责,全程参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事决策工作,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阅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慎核查与充分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提名委员会22独立董事委员会44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研读各项会议材料,深入核查议案背后的法律依据与合规逻辑,结合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为专门委员会形成合理审议意见、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与专业咨询,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前置审核与专业把关作用,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针对会议审议的董事候选人提名、任职资格审核、独立董事履职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事项,本人依托法学专业背景,重点从董事任职合规性、提名程序合法性、独立董事独立性与履职保障、公司治理规范化等维度进行

全面审查与专业研判,确保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监督职能,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充分、合规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监督制衡、保障合规运营中的核心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依法依规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其关切诉求与意见建议,有效畅通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渠道。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丁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瑞萍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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