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徐艳梅,女,出生于1964年4月,北京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7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会议出席相关规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大)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未亲自参加(大)会次数徐艳梅101000否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委
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会议材料予以全面、审慎研读,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提名委员会22战略委员会4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4独立董事委员会44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牵头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核、专业评估与提名工作,确保选聘程序规范、治理结构完善;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及经营规划研究论证,提供专业决策支持;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保障薪酬体系的科学性;作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维护独立董事独立性,完善履职保障机制。本人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作用,为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通过问询、查阅资料、核实情况等方式充分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与必要性,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守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履职过程中依托专业知识与
行业经验独立审慎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等途径,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精准把握其关注重点,积极构建公司与中小股东间的良性沟通机制。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
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袁丁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艳梅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