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证券简称:海光信息公告编号:2025-018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楼
C座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59
普通股股东人数7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6841516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6841516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2.4573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2.457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总经理沙超群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
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文超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8390088199.98511429640.00851078540.0064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8390004199.98511295980.00771220600.0072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67072822699.2030133143790.79061090940.0065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2888375799.97701110550.0152568870.0078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8374023999.97561270190.00752844410.0169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6017959698.5766239334741.4211386290.0023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8392200799.98641332220.0079964700.0057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8399201399.99051300650.0077296210.0018
9、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8400354899.9912984890.0058496620.0029
10.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5519154698.2804289058811.7163542720.0032
10.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5409045098.2151300101861.7819510630.0030
10.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5408820598.2149300102311.7819532630.0032
10.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5519458698.2806289184231.7171386900.0023
10.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主要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5518756398.2802289240151.7174401210.0024
10.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165519356998.2806289184231.7171397070.0024
10.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68397524699.98951339660.0080424870.002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
序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号()(%票数)(%)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
1报告》全文及33611997199.92541429640.04251078540.0321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2024年度董33611913199.92521295980.03851220600.0363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
3务决算及202532294731696.0093133143793.95821090940.0324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日
4常关联交易33620284799.95011110550.0330568870.0169
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52025年度续33595932999.87771270190.03782844410.0846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6事薪酬方案31239868692.8733239334747.1152386290.0115
的议案关于《公司
72024年度监33614109799.93171332220.0396964700.0287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
8来三年
(2025-202733621110399.95251300650.0387296210.008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取消监
事会、修订
9《公司章程》33622263899.9560984890.0293496620.0148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0.关于修订《股
01东会议事规30741063691.3904289058818.5935542720.0161则》的议案10.关于修订《董
02事会议事规30630954091.0631300101868.9218510630.0152则》的议案10.关于修订《独
03立董事工作30630729591.0624300102318.9218532630.0158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订《关
04联交易管理30741367691.3913289184238.5972386900.0115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订《主
05要股东行为30740665391.3892289240158.5988401210.0119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累
10.积投票制度
0630741265991.3910289184238.5972397070.0118实施细则》的
议案关于修订《董
10.事和高级管
07理人员薪酬33619433699.94751339660.0398424870.0126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其中
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会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张博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