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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必易微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04 00:00 查看全文

必易微 --%

证券代码:688045证券简称:必易微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4

普通股股东人数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9123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9123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05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0.055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983781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9955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非独立董事叶俊先生因个人行程冲突未出席会议,已向董事会履行请假手续;

2、公司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90324699.973971180.020420000.0057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90314399.973672210.020720000.005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89458399.9491177810.05090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90324699.973971180.020420000.0057

5、议案名称: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490324699.973971180.020420000.0057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911104699.900091180.10000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5

3年度利润分配方335613999.4730177810.527000.0000

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

6336480299.729891180.270200.0000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谢朋村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6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股东未有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3、6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静曲律师、魏清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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