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5证券简称:必易微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科技大厦33楼公司培训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9
普通股股东人数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98074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98074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72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7.726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904893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89955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朋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雷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74700799.8480533140.133971750.018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73206699.8105682550.171571750.018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967829499.67541220270.306571750.018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7829499.67541220270.306571750.018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7829499.67541220270.306571750.0180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7757999.67361227420.308371750.0180
7、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6306999.63721364680.342879590.0200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7807999.67491215270.305378900.0198
9、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74750799.8493528140.132771750.0180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394893898.97571364680.968378900.0560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966313899.63741364680.342878900.0198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持股5%以上普
36311085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5%普
3312300100.000000.000000.0000
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普
5419429.435512274266.667471753.8971
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50万
以下普通股股3782975.2202528710.5128717514.2670东市值50万以上
1636512.229111745587.770900.0000
普通股股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4
6年度利润分配5419429.435512274266.667471753.8971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5-
82027)股东分红5469429.707112152766.007578904.2855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4年第
9二期限制性股12412267.41695281428.686071753.8971
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10薪酬方案》的议3975321.591913646874.122778904.2855
案
注:上述计算结果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2、议案9、10、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谢朋村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议案10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股东未有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3、议案6、8、9、10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6的表决情况已进行分段统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帅律师、孙静曲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