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5月17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翔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
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1(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8月1日及2024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公告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上述事宜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韬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韬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财务总监徐崇博及外
籍员工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
2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上述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作废。调整后,公司
激励对象由27人调整为25人,股票增值权数量由54.60万份调整为43.60万份。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权益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聘任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3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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