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6证券简称:药康生物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星
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康生物”“本公司”“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0651781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老岩”)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溪岩”)、浙
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谷岩”)、浙江自贸
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星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砾岩”)系公司股东,上述转让方均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24%减少至47.8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南京老岩20181718549.20%
2浙江溪岩23050440.56%
3浙江谷岩12470500.30%
4浙江星岩6996870.17%
5舟山砾岩43680341.06%
注1:数据尾差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南京老岩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转让方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舟山砾岩非药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低于总股本的5%。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担任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的普
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拟转让数实际转让实际转让转让后序持股数量股东姓名持股比例量数量(数量占总持股比号(股)(股)股)股本比例例
1南京老岩20181718549.20%550000055000001.34%47.86%
2浙江溪岩23050440.56%220504422050440.54%0.02%
3浙江谷岩12470500.30%124705012470500.30%0.00%
4浙江星岩6996870.17%6996876996870.17%0.00%
5舟山砾岩43680341.06%100000010000000.24%0.82%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
本次转让后,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0.24%减少至47.8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见下:
2026年9月2日,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通过询价转让减
持合计965178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5%,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合计持股比例由50.24%减少至47.88%。
南京老岩、浙江溪岩、浙江谷岩、浙江星岩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翔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1.基本信息
南京名称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老岩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浦滨路 211号基本 基因大厦 A座 1101室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名称浙江自贸区溪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溪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住所
基本 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 11号 802室(D454号工位)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名称浙江自贸区谷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谷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住所
基本 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 11号 802室(D453号工位)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浙江名称浙江自贸区星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海洋住所
基本 科学城临城街道百川道 11号 802室(D455号工位)信息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9月2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减持股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比例名称(股)
南京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1.34%
老岩合计--55000001.34%
浙江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22050440.54%
溪岩合计--22050440.54%
浙江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12470500.30%
谷岩合计--12470500.30%
浙江询价转让2026年9月2日人民币普通股6996870.17%
星岩合计--6996870.17%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的总股本数计算,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股东名股份性质
称数量(占总股占总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本比例南京老合计持有股份20181718549.20%19631718547.86%
岩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181718549.20%19631718547.86%
浙江溪合计持有股份23050440.56%1000000.02%
岩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050440.56%1000000.02%
浙江谷合计持有股份12470500.30%-0.00%
岩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470500.30%-0.00%
浙江星合计持有股份6996870.17%-0.00%
岩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96870.17%-0.00%
合计持有股份20606896650.24%19641718547.88%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0606896650.24%19641718547.88%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序实际受让数占总股限售期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号量(股)本比例(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21120000.51%6
2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6930000.41%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5240000.37%6
4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4000000.34%6
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8160000.20%6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6700000.16%6
7 Nomura Singapore Limited 合格境外机构投 510000 0.12% 6
资者
8合格境外机构投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12%6
资者
9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300000.08%6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3100000.08%6
有限公司
1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367810.06%6
12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公司1700000.04%6
13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2%6
有限公司14上海臻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5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6上海绵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17北京恒德时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私募基金管理人700000.02%6
公司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8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8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1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
基金276家、信托公司3家、期货公司2家、理财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8月25日7:15:00至
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2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9.1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065.178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