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晖先生、马贵翔先生和肖利民先生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晖先生、马贵翔先生和肖利民先生任职情况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其他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