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