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数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制作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3、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发布《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佳华科技,证券代码:688051)自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4、2025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佳华科技,证券代码:688051)自
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5、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
次交易的预案及其摘要,及其他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6、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7、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认为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