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进一步健全完善
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归属感、获得感和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1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
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各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值各年度营业收入触发值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2026年度45.0040.50
第二个归属期2027年度55.0049.50
第三个归属期2028年度68.0061.20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对应考核年度实际达成的营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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