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证券简称:纳芯微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东荡田巷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4
普通股股东人数10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55512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55512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6.0299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6.029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升杨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王升杨先生、盛云先生、王一峰先生、吴
杰先生、洪志良先生、陈西婵女士、王如伟先生、杜琳琳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姜超尚先生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严菲女士、监事王龙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蒋怡澜女士现场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姜超尚先生现场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朱玲女士以通讯方
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3478099.9749159730.02435110.0008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554576599.991649880.00765110.0008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6553593199.9766148220.02265110.0008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53593199.9766148220.02265110.0008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票数比例(%)()()《关于公司2024
5年度利润分配方1634690099.8991159730.09765110.0033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62025年度审计机1635788599.966349880.03045110.0033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8年度董事薪酬方1634805199.9062148220.09055110.0033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3、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梦龙律师、张辰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