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家,审计收费
总额人民币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家。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及毕马威香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 2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年度 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香港为公司 2025年度 H股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总结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根据与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按照《香港审计准则第700号》(经修订)“对财务报表形成意见和出具核数师报告"的规定,对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就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发表意见。
经审计,毕马威香港认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真实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于2025年12月
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并
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适当编制。
2025年年度审计期间,毕马威香港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的审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团队,严格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提交交付物,充分满足公司报告披露时限要求。审计过程中,毕马威香港与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及毕马威香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年度 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香港为公司H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并督促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安排、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关键审计事项等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3月3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