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3证券简称:思科瑞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安泰四路68号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
普通股股东人数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48099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48099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5.74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74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419877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亚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
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常念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383499.9133491430.075870000.0109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383499.9133491430.075870000.0109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240399.9111505740.078070000.0109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383499.9133491430.075870000.0109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0910399.8443938740.144870000.0109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703499.9183459430.070870000.0109
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4940399.9065535740.082670000.0109
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4980399.9071531740.082070000.0109
9、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475343499.9127495430.076470000.010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2024年度912990.049793879.259870000.6905
利润分配预案034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960894.777645944.531970000.6905
师事务所的议343案
7关于确认董事953294.024953575.284670000.6905
2024年度薪酬034
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957294.422549544.886970000.6905超募资金永久343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听取了各位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杨楚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