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施小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执业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AI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25年 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一部部门经理、合伙人;苏州铁近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述
2025年任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任期内董事任期内亲自委托出缺席任期内股东任期内出缺席会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召开次数席次数次数
5500000
2025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
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地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谨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5年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相关委员会会议,出席并审议相关事项。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年任期内,公司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进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审计实施进展,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开展工作。通过切实履行审计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责,有效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审慎地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利用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办
公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运营状况、对外投资、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法》等各类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切实增强对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同时关注外部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供专业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本人进行积极地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未
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
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王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等相关议案。公司换届选举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期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施小琴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