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6证券简称:莱伯泰科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孔晓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三)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年 1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6060股。
(九)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4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 以 2022 年业绩为基数,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A)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2023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2023
率不低于15.00%率不低于12.00%
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2024
率不低于30.00%率不低于24.00%
第三个归属期2025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00%率不低于36.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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