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更好地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努力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半年度具体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核心主业,优化业务布局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保护水环境为使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努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创新型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和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公司产品在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多个海外国家得到应用。
依托自主研发的 FMBR核心技术的独特优势以及“源头截污、就地治污、集散结合、清水回补”的分布式治理模式,公司积极倡导“建一座污水厂、还老百姓一座生态花园”的生态理念,致力于在全国各地打造一批集水污染治理、资源化回用、水环境智慧化管理、技术交流及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标杆项目,获得了国内外专业机构、协会及广大客户的认可。
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在管理层的带领下,一方面,聚焦主业,积极开拓水环境治理市场,着力打造精品、做优做强,同时将应收账款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不断强化项目账款回收全流程监控,加大资金回笼力度,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721481.2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2585.52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65673829.7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108993.55元,现金流状况良好。另一方面,公司顺应趋势,主动求新求变,
1/5积极探索并布局新兴赛道,实施审慎而灵活的投资策略,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提升综合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回报投资者,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规划,公司制定并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自2020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2020年至2024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人民币10.35亿元(含税),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25%。
2026年7月,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2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63%。
公司将持续优化股东回报长效机制,结合监管要求、经营实际及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平衡资本开支、业务需求与分红关系,通过科学合理的现金分红方案,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研发效能
作为环保领域的科创企业,在“双碳”目标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引领下,公司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要诣,通过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与产业链协同,不断进行研发创新,推动水环境治理向高效化、智慧化、可持续化转型升级。
公司聚焦“技术+模式”双轮驱动,整合水环境治理相关的多门学科与技术,开展集成化研究,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环节,寻求更为高效、低耗、环保的新型处理工艺,实现了有机剩余污泥的减量、碳氮磷的高效去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形成“源头截污、就地治污、集散结合、清水回补”的分布式治理模式,对污水进行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资源化利用,有利于构建“水城相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当前市场需求及绿色发展要求;同时,公司打造智能化的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运营体系,不断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使传统需要大量人员值守的低效现场维护管理,升级为应用“物联网+”、无人值守的高端服务业,形成水环境治理运营服务新业态。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深入实施“科技兴企”战略,坚持市场导向与长
2/5期主义,围绕污水处理全流程持续进行技术优化,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课题16项,内容包括高效、深入处理不同类型污水的工艺研究、污水处理系统的进一步研究开发、智能水处理系统故障诊断与预警机制研究等,不断拓宽核心技术应用领域的广度与深度。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获授权专利6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国外发明专利28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项。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名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内在价值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2026年上半年,公司如期顺利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参加了十
五五·绿色科创——科创板企业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之2025年度节能环保行业集
体业绩说明会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及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和独立董事均参与其中,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详细交流。此外,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解答投资者来电,努力传递公司内在价值;
积极答复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的有关提问,回复率达
100%。
五、完善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形成了权责明确、3/5运作规范的治理机制,同时聚焦战略目标与合规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强化监督与风险管理,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筑牢基础。
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管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水平,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合规履职培训,组织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主任和年审签字会计师参加年报工作专题培训,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亦积极参加相关后续培训,持续提升合规素养与专业能力。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的动态变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梳理和修订、完善相关治理制度,确保内部制度与外部规则的有效衔接,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锻造履职本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始终重视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等“关键少数”的规范履职。2026年上半年,公司积极组织上述“关键少数”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了解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同时,公司持续保持与“关键少数”的密切沟通,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持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完善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与个人履职成效等多维指标纳入薪酬考核,强化业绩目标与发展战略的导向作用,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协同和价值统一,为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结合各类法规修订情况及监管机构处罚案例,督促公司“关键少数”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深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认知,坚守合规底线,筑牢发展根基,通过系统性能力建设不断锻造履职本领。
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
4/5露义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