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做出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跃露女士、田霞女士及董事高渊先生三
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刘跃露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且全部议案均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2025-1-17
员会第三次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4-14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议4.《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8-15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员会第五次会议告》;
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10-24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指导各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并听取各部门对内审部门和内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针对中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审阅内控审计报告,认为,中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要求公司在相关内控制度落实及执行问题上予以重视,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要求,尽快形成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同时我们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相关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
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切实执行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我们重点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关注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对于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认为中证天通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中证天通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单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证天通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符合为公司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的问题,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很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报告期内总结评价
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外部审计与内控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审计工作和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委员2026年4月14日(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田霞刘跃露高渊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