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证天通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80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年1月2日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张先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共有合伙人6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379人,其中9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4年度业务收入总额41763.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37.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401.21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家数30家,审计收费总额3599.0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9月15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持续有效。审计机构同时认定,针对上年度强调事项段所指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其相关影响已得到消除。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的专项汇报,并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