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派能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当前资金的使用状况及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1(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711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893.19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 锂电池高效储能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535.37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是否涉及变募集资金承诺投累计投入募集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更投向资额金金额锂离子电池及系统
否150000.00150000.00113199.93生产基地项目
2GWh锂电池高效
否16000.0016000.009106.24储能生产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否34000.0034000.0034000.00
合计200000.00200000.00156306.17
注:表格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审计数据,下同。
3(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6018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整的募集资金 6 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 2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6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4亿元。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需求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开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4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及 2026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是否涉及变募集资金承诺累计投入募集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更投向投资额资金金额
派能科技10GWh锂电
是500000.00240000.00118635.88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
否73889.2973889.2937066.44化基地项目
派能科技 2GWh储能
否100000.0060000.000.00电池及集成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注]否126110.71126110.71124162.41
合计800000.00500000.00279864.73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发行费用。
综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且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资金使用计划,未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5(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
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信息披露
6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8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7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
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8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恩亮王秋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