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尽职尽责,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动态,出席所有相关会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障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连立帅,男,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获复旦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曾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学系讲师,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会计学系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会计与财务系系主任。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我作为独立董事
的具体出席情况详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是否连续两次未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会的次数亲自参加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连立帅5500否1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任职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我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届董事会
连立帅---2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自参加会议连立帅1100否
2025年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凭借专业能力,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开展审慎审查。为保障审议工作的全面性与精准性,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及时获取并研判议案相关背景资料。针对关联交易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等重大事项,均予以严格把关,并立足专业视角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环节,始终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表决权。2025年履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予以赞成,对公司会议组织、决策流程等相关工作无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履职过程中,公司始终坚持开放、透明的治理原则,为独立董事依
法履职提供了全面、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构建了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机制。履职期间,我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实地调研合肥基地、研发中心等重要场所;出席并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及专项研讨会议等重要会议,并做好工作记录。在上述会议及调研过程中,我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创新成果、市场竞争态势及公司战略布局
等情况的详细介绍,全面掌握了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及内部管控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关键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紧密、高效的工作沟通,形成了顺畅的双向交流机制。针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重点事项,公司均能及时通报、充分研讨;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与建议,管理层均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及时反馈与落实。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筹备工作中,公司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会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确保材料内容完整、准确,并及时送达独立董事,为我充分了解议题背景、审慎行使表决权提供了坚实保障。上述高效顺畅的沟通与协作机制,有力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与有效性,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认可公司上述向特定对象租售公租房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
司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严格遵循了公平性、激励性和可持续性等薪酬分配原则。该方案与公司业绩表现紧密挂钩,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既体现了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又确保了股东利益的充分保护,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方案的制定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并完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我认为公司上述对员工持股计划制定和实施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并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制定、实施均在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广泛听
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我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独立判断作用。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审慎态度,深入分析研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决策和咨询职能,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工作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我将继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促进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提升,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连立帅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