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8页
三、附件…………………………………………………………第19—22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9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20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21—22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292号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赛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赛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22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凯赛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赛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2页共22页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
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681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4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0621023.10元,坐
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8031051.16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262293444.49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15737606.67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282589971.94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333763.0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1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8号)。
2.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7911755 股,发行价每股人民币42.97元,共计募集资金5926068112.35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及持续督导费71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6698113.2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
第3页共22页税款为人民币401886.7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918968112.35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45005.51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914724993.6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1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8月7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556062.1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58108.3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26654.71
二、募集资金净额[注]529407.3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42500.59
本年度使用金额2318.70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5411.9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0
[注]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前期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为1833.38万元,其中168.0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
1665.38万元发行费从一般账户支付;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1665.38万元中的
256.73万元已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
第4页共22页1408.65万元应扣除的发行费用
2.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3月24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592606.81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856.41
二、募集资金净额591750.4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使用金额592079.80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29.4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00
[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64.50万元,其中186.60万元直接从募集资金监管户扣除,剩余277.90万元发行费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之外的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第5页共22页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市支行及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用户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2月2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及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及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3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为121906761410303)和中国银行乌苏市支行(银行账号为107089861989)已按照募集资金使
第6页共22页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
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为121906761410008)和交通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银行账号为310066137013009237389)
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供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
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
第7页共22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0年8月7日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56505.37新项新新项目计项目计划投节余募投项目名节余资金节余资金目划投入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称金额用途名资总集资称额金总额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
2149.72用于补流///2025年4月21日
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凯赛(乌苏)生用于以公物技术有限公司开摘牌方年产3万吨长链式受让控
51264.31///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7日
二元酸和2万股子公司吨长链聚酰胺项少数股东目股权生物基聚酰胺工
3091.34用于补流///2023年7月13日/
程技术研究中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第8页共22页生物基聚酰
研发-1925.442023年6不适用
胺工程技术否20789.0020789.0020789.0018863.5690.74不适用否
项目[注4]月[注4][注3]研究中心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生产-2029.972023年1182280.70
3万吨长链否78000.0031206.6331206.63165.6929176.6693.50不适用否
建设[注5]月[注5][注3]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
生产6320.632027年12不适用
二胺及90是120977.00120977.00127297.63105.22不适用否
建设[注6]月[注7][注7]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让回购
控股子公司公司否51264.3151264.3151612.79348.48[注8]100.68不适用不适用否少数股东股股份权
补充流动资2153.015118.84
补流否200000.00200000.00200000.00205118.84102.56不适用不适用否
金[注5][注9]承诺投资项
469891.00474361.94474361.942318.70482990.668628.72
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第11页共22页3720.25
超募资金58108.3858108.3858108.3861828.63106.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10]
其中:永久
补充流动资补流否51400.0051400.0051400.0051402.032.03[注1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回购
3718.22
股份回购公司否6708.386708.386708.3810426.60155.4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10]股份
超募资金小3720.25
58108.3858108.3858108.3861828.63
计[注10]
合计527999.38532.470.32532.470.322318.70544819.2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详见[注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注1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注1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注13]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注4]、[注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注14]
[注1]公司计划募集资金46989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5606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8062.7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58108.38万元
第12页共22页[注2]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营业收入,“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注4]公司“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
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存在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上述应付尾款及其它后续支出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5]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存在结余资金的原因系:
1.“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资金节余;
2.“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1)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技术”)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是在乌苏技术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项目和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酰胺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启动的,年产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实施时有效利用了上述已建成项目的可共用的资源,比如,利用成盐系统设备的负荷余量;利用车间空置区域,对聚合、切片等设施进行部分配套改造,利用动力、仓储等生产辅助系统的设施余量等,避免了重复建设,有效节约了该项目的建设成本;(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
第13页共22页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注6]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7]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延期原因系: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投产条件仍尚待完善,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注8]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注9]公司前次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205118.8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10]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11]2020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1007.65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完成资金置换[注12]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注13]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2月0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月0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51402.03万元。
[注1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第14页共22页变更原因:(1)原实施主体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乡凯赛)的基础设施(如蒸汽等)供应主要依赖外部,成本相对较高。考虑
到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投资规模大、基础设施完善,可以低成本覆盖项目的各项基础设施需求,公司变更了实施项目主体及地点;(2)作为前述产业园建设的一部分,变更后的癸二酸项目系公司参与构建合成生物新材料全产业链项目的重要举措之一,在适度扩充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生物基戊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二胺和生物基聚酰胺等核心产品产能的同时,便于集中统筹管理,有利于与下游产业链紧密合作,产生规模效应,使公司在产业链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地位;(3)政府资金的进入为进一步布局生物制造产业链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同时合资项目公司的成立将加强公司与政府的交流与沟通,并获取多募投项目)方面的支持。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不适用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不适用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第16页共22页承诺投
资项目591472.50591472.50591472.50592079.80592079.80小计
合计-591472.50591472.50591472.50592079.80592079.8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该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支付发行费用和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第18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9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9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29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20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
3-29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邓华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
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21页共22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6〕3-29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曾祥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