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的工作进行了监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天健所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天健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年度审计机构选聘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0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年审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主要关键事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3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
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
议听取了天健所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