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热景生物
股票代码:6880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长青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号院7号楼1-5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青岛同程热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小莱路6号70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
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热景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热景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热景生物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林长青信息披露义务人
之一致行动人、指青岛同程热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程热景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本次权益变动指导致的权益变动元指人民币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长青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西路
55号院7号楼1-5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青岛同程热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01H674N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小莱路6号70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长青系青岛同程热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公司股东林长青计划在公司披
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7%。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093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其中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21682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9%,其一致行动人同程热景持有公司股份241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176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其中林长青持有公司股份207656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其一致行动人同程热景持有公司股份2411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16859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3.39%减少至
22.40%,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5.99%减少至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减持数量股东名称变动时间股份种类减持比例方式(股)集中人民币
林长青2025.9.24-2025.10.289168590.989%竞价普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相关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热景生物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受限制情况。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同程热景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具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承诺不参与同程热景此次股份减持,此次减持收益未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减持股数价格区间
务人之一致变动方式变动时间变动比例%
(股)(元/股)行动人
集中竞价9270792025年4月15日~
同程热景102~140.61.9416大宗交易8729212025年6月5日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长青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9日
11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上市公司北京名称有限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热景生物股票代码688068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林长青务人名称务人注册地地庆丰西路55号院7号楼
1-5层
拥有权益的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
有√无□
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上市公司第上市公司实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12林长青
信息披露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披露前持股数量:21682487
拥有权益的持股比例:23.39%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同程热景
已发行股份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比例持股数量:2411357
持股比例:2.60%林长青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
持股数量:20765628动后,信息披持股比例:22.40%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同程热景份数量及变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动比例
持股数量:2411357
持股比例:2.60%信息披露义
是□否□不适用√务人是否拟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于未来12个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月内继续增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是□否√
6个月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同程热景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在二级市场具有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第五节买卖该上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股票
13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是□否√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是□否□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
是□否□不适用√批准
1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长青
签署时间: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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