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38名,除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外,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2,086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签字:
季润芝
孙阳
郭昱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签字:
季润芝
孙阳
郭昱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