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签字:
季润芝
孙阳
郭昱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签字:
季润芝
孙阳
郭昱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