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现就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9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
本次拟归属的91名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91名激励对象中,9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优秀,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
综合以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为上述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次可归属数量为84.0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97%,归属价格为21.68元/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