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证券简称:纵横股份公告编号:2025-05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为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9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1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4800.00万元,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公司
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6274000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股数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股权激励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5、公司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1.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90.72万元。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5年1-9月的年化数据,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假设2026年度数据按照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1)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为2025年数据绝对值的20%。(2)盈亏平衡;(3)亏损收窄且亏损规模为2025年数据绝对值的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6年度/2026/12/31
2025年1-9月2025年度
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12/31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8758.008758.008758.0011385.40
假设一:2026年度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为2025年净利润绝对值的20%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981.16-2641.55528.31528.31
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0.72-2920.96584.19584.1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00.06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300.060.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25-0.330.070.05
股收益(元/股)
22026年度/2026/12/31
2025年1-9月2025年度
项目
/2025930/2025/12/31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年月日前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25-0.330.070.05
股收益(元/股)
假设二:2026年实现盈亏平衡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981.16-2641.55--
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0.72-2920.9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25-0.33--
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25-0.33--
股收益(元/股)
假设三:2026年亏损收窄,且亏损规模为2025年净利润绝对值的20%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981.16-2641.55-528.31-528.31
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0.72-2920.96-584.19-584.19(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0-0.06-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0.30-0.06-0.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25-0.33-0.07-0.05
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25-0.33-0.07-0.05
股收益(元/股)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公司2024年、2025年1-9月净利润为负,因此若2025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若未来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的风险。
3公司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假设仅用于计算相关财务指标,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
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投资者不应根据上述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公司2024年、2025年1-9月净利润为负,因此若2025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若未来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利用在行业的竞争优势,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加强与重要客户的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将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依据市场规律和规则,组织生产和营销并将进一步提高营销队伍整体素质。公司将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完善营销网络体系及激励机制,提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43、加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整体战
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全力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效地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水平。
四、相关承诺主体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
5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6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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