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2025年度,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郑伟宏女士、骆玲先生及非独立董
事杜亚辉先生3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的比例为三分之二,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郑伟宏女士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恪守勤勉尽责原则,全年召开5次会议,委员均亲自出席。全体委员对财务报告编制、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再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审议。通过现场参会及通讯沟通等方式,委员们对所有议案严格审查,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并投票表决通过。
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会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4月16日
议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会
2025年4月28日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1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会2025年8月21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议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四次会2025年10月27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日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会
2025/12/29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
计工作实施监督评估。经核查,确认该所恪守独立性与职业准则,在财务报告审计、内控评价中展现出专业性、严谨性,审计程序覆盖全面,对重大事项的沟通机制有效保障了审计质量。审计委员会重点核查其独立性保障措施,确认职业风险基金及保险机制完备,未发现利益冲突问题。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意见结论清晰准确,符合监管要求。综上,审计委员会认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履职过程规范,具备持续服务能力。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经审核,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费用为公司管理层参考审计工作量与市场行情后综合确定,实际支付的审计费与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确定的支付金额相符,价格公允公平。
3.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机构资质、人员配置、业务服务方式、
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服务内容、专业性、独立性等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能够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与公允性。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审计委员会通过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指导其聚焦公司
经营运作,持续强化监督职能,着重强调其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同时,委员会就审计工作的重点方向、风险识别与防控等关键领域提出原则性意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更有效地服务于治理完善与整体风险管控目标的实现。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注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对公司
费用控制、收入确认等情况给予充分关注。经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及邮件等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全面监督财务报告流程。委员会持续关注关联方交易合规性及财务信息公允性,要求强化研发、销售、市场和其他业务环节的风险控制,提升内部控制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充分性,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六)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就
3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瑕疵进行充分沟通,严格督促内审部门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要求其尽责完成公司内控运行有效性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内控运行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监督职责。委员会通过持续关注财务数据、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审阅内控评价报告并核验其有效性,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秉持独立、审慎的原则深化履职,通过加强公
司财务监督以提升财务管理与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健全内外部审计协同机制来确保信息披露合规。持续强化监督职能,重点监督重大经营决策的规范性,并依托内控制度的优化与日常监督机制的完善,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与高质量发展迈向新阶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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